關于調整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名錄的公示
為進一步遏制超限超載運輸行為,根據交通運輸部《關于加強道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源頭治理工作的通知》(交運發(fā)【2020】355號)及省、市相關文件要求,經行業(yè)監(jiān)管部門排查核實,決定對貨物裝載源頭單位、重點貨運源頭單位進行調整。現(xiàn)將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名錄向社會公布,接受社會公眾監(jiān)督。公示時間為: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。舉報電話:0513-87300085
附件:如皋市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名錄(第七批)
如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4年11月5日